新湖南客户端4月28日讯(通讯员 莫来银)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,维护社会公平正义,贯彻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要求,近日,东安县人民法院办案法官先后到当事人户籍地(芦洪市镇某村)、永州市冷水滩区某小区,终于向当事人送达了法律文书。
东安县人民法院受理的胡某诉胡某一、李某健康权纠纷一案,因未能获得被告的有效联系方式,承办法官于4月20日下午前往被告所在村送达该案法律文书。通过当地镇、村干部的指引,承办法官一行几经波折找到了被告的家庭住址,但被告不在该地址居住,村干部也表示无法与被告联系。后经多方打听,并运用信息化手段,获得了被告胡某一、李某共同居住在冷水滩区某小区的信息。获知被告的住址后,工作人员于4月21日早晨赶往冷水滩某小区,并找到了李某。工作人员向李某说明来意后,李某情绪较为激动。工作人员见此状况,耐心的听取了李某的意见,心平气和的解答了李某提出的问题,并希望李某能充分做好应诉准备,如期到庭参加诉讼。经过工作人员与李某的沟通,李某情绪逐渐缓和,接收了本案的法律文书。
责编:张钰茜
来源:东安县融媒体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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